发布时间:2024/10/23 16:03:45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张军武、司陆山辞去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
决定
(2024年9月27日辉县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张军武、司陆山辞去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