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7/9 9:11:56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辉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24·6
辉县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4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姚志伟、李清富、王继忠、原江宇、秘书长刘咏红出席会议。副市长张斌、市法院院长刘志飞、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勇、部分市人大代表及人大机关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志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请假9人,实际到会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志伟领学《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代表辞职事项,审议通过了辉县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了辉县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联动监督工作的汇报。
姚志伟作总结讲话时强调,一要高质量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市人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严守人大政治机关属性的纪律淬炼,学习过程中要把握目标要求,抓住学习重点,注重融入日常、学用结合,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人大工作的有效举措。二要依法履职尽责。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工作安排,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要深入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联动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老年友好型社会、银发经济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五大建设,全面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查摆问题补齐短板,要深入抓好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项报告等工作,加大相关条例的宣传力度、广大和深度,营造联动监督的良好氛围,合力推动解决制约养老服务突出问题,努力让全市广大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关于接受王治胜辞去辉县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
决 定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接受王治胜辞去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辉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辉县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总体要求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务实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开创辉县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保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以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深化“第一议题”抓学习,强化“第一责任”抓落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执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坚决执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3.聚焦中心大局谋划推动工作。围绕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部署要求,找准人大正确有效依法履职的切入点、关键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支持和助力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等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进一步厘清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举措。
二、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不断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4.着力提升人大监督质效。聚焦省委、新乡市委和我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宪法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点问题。健全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法定监督方式的特点优势,打好监督“组合拳”,增强持续监督、联动监督效果,确保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5.加强计划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完善提升人大预算联网及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
6.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围绕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和保障情况工作等,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按照省、市人大要求,适时听取市监委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委托主任会议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财政部门绩效工作、国资部门对平台公司的项目实施情况、北部矿山尾矿生态修复、律师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7.强化专门委员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专题监督养老服务、计划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环境保护、刑事侦查等工作,专题视察提高残疾儿童健康保障水平、辉吴路整修进度议案办理情况等工作,专题调研律师队伍管理、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和保障情况、基层立法点建设、政府备案审查文件、审计整改情况、国有资产管理、重点项目运行情况和重要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
8.推动民生福祉改善。坚持抓实抓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2024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适时组织视察调研,对2023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扎实推动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围绕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目标和工作任务,对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产业帮扶情况、市政府农口重点工作进行视察。围绕交通道路建设,对市交通局公交公司场站项目及宝泉创5A道路提质改造工程进行视察。
9.认真组织专题调研。围绕教育事业发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营商环境、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生态环保、医疗保障、城市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常委会履职行权提供支撑。
10.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等工作。落实备案审查工作衔接联动、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核查通报,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切实纠正问题文件。
11.依法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做到有访必接、必登、必回复。加强对信访事项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转办、督办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促进相关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2.抓好审议意见督办落实。跟踪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对落实审议意见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审议意见精准高效落实,不断提升常委会监督质效。
三、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扎实做好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13.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着眼我市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认真审查市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决议决定真正落地见效。
14.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任前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增强被任命人员忠于职守、依法履职的责任担当。适时开展市法检“两官”依法履职情况评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四、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15.深化联系工作。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密切联系常委会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密切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三联系”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科委室组织的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不断拓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16.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以“为人民履职、为中原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为主题,组织代表开展“人大代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庄(社区)”系列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双岗建功实效。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社会普遍关切,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联系群众等活动,更好发挥代表反映民情民意、汇聚民智民力的作用。
17.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协助代表找准事关全局和民生的选题,提出具有针对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议案建议。健全“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三见面”制度,着力解决部分单位与代表联系不够、对所承诺事项跟踪落实不够等问题,使议案建议办理的过程成为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加大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对议案和建议办理的满意率。
18.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升全市人大代表工作整体水平。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推动代表站稳人民立场、依法履职尽责。加强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管理,指导推动各选区和选举单位开展代表履职评价工作。
19.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贯彻落实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着力拓展“联、商、督、促、智”五大功能,着力推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数字化”四化建设,着力打造产业代表联络站。引导领导干部代表带头进站开展活动,推动人大工作下沉到基层、下沉到群众之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创新实践。加强对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实现“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
五、深化“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0.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政治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机关每周二集体学习制度,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强化“走在前列”的标杆意识,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勤俭办事,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机关建设,更好展示机关良好形象。
21.全面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质效。深入推进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配置人员力量,重视年青干部培养,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狠抓落实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改进和拓展调研方式,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加强“智慧人大”建设,管好用好预算联网监督、代表履职服务、备案审查、人大网站等平台,以数字化赋能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22.加强工作整体联动。健全与省、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沟通联络机制,在重要议题衔接、重点工作联动、重大事项协调等方面主动对接配合。密切与乡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在监督、代表、宣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上下联动和经验交流。支持指导乡镇(街道)人大探索创新,挖掘特色亮点,切实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23.加强人大宣传研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持续用好管好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与宣传部门结合,充分利用融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举办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继续办好《代表工作动态》,深入宣传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担当作为和履职成效,讲好我市人大故事。扩大同外省、新乡市县(市)区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外地人大先进工作经验,推进我市人大宣传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件1:辉县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
附件2: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
附件3: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
附件4: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
附件5: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
附件1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
一、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17项)
4月
1、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和2024年工作安排(征求意见稿); (办公室)
2、听取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社建委)
5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城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社建委)
7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9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整改报告;(城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情况的报告;(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农工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和辉县市2024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相关委室)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 (财经委)
11月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和保障情况的报告; (法工委)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和保障情况的报告。 (法工委)
12月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辉县市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和辉县市2024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相关委室)
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工委)
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7项)
6月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辉县市2024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相关委室)
8月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律师队伍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工委)
10月
1、听取和审议市财政部门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财经委)
2、听取和审议国资部门对平台公司的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 (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北部矿山尾矿生态修复情况的报告; (城工委)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农工委)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 (教工委)
三、视察调研活动(8项)
6月
1、视察市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产业帮扶情况; (农工委)
2、视察市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农工委)
7月
1、视察市政府关于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教工委)
2、视察市政府关于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情况;(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教工委)
3、视察市政府关于提高残疾儿童健康保障水平情况。(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社建委)
9月
视察市政府关于公交公司场站项目及宝泉创5A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城工委)
10月
1、督办市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情况;(选工委)
2、视察市公安局关于刑事侦查工作情况。(法工委)
四、其他工作(8项)
1、将市政府《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报告》的监督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工委,适时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办公室)
2、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开展业务培训; (选工委)
3、适时组织新乡市及我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活动; (选工委)
4、扎实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提质增效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点建设工作; (选工委)
5、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工作;(相关委室)
6、推进人大预算联网及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 (财经委)
7、完成好上级人大下达的相关调研课题的上报及评比工作; (调研室)
8、开展“为人民履职、为中原添彩·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 (选工委)
备注:主任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对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时间安排作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附件2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
1、调研我市律师队伍管理工作情况;(7月份)
2、参加对我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工作情况视察工作;(10月份)
3、调研我市人民法院关于民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和保障情况; (10月份)
4、调研我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和保障情况; (10月份)
5、对省、市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 (11月份)
附件3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做好计划及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1、初步审查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初步审查202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3、初步审查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4、初步审查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5、初步审查市政府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6、参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的全市预算审查系列工作。
二、开展好专题调研及监督工作
1、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情况调研。6月,对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一次专题调研;12月,对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编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2、审计整改情况调研。11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深入整改部门进行跟踪督促;
3、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9月,重点了解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4、调研重点项目运行情况和重要资金使用情况;
5、预算联网监督调研。到先进地市考察调研预算联网监督;
6、配合省、市人大财经委开展的相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
附件4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城市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2024年工作计划
一、调研、督导
1、调研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 (4月份)
2、调研、督导“关于加快辉吴路的整修进度议案”等议案办理情况; (7月份)
3、调研政府备案审查文件相关内容。 (10月份)
二、列席常委会
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 (5月份)
三、组织专委委员座谈,拟定下年人代会议案建议、意见。 (12月份)
四、完成新乡市、辉县人大常委会临时安排的工作。
附件5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社会建设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
1、调研我市提升区域养老服务水平工作情况。(5月份)
2、视察我市提高残疾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工作情况。(7月份)
3、配合完成省、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关于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加快发展
养老服务”联动监督工作的汇报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事关国家发展,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河南省是人口大省,已经进入中度老龄社会,正处于老龄化加速上升阶段,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对于河南而言更为迫切、尤为重要。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联动监督,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回应民生关切的一项重要监督任务。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和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省、市、县人大三级联动,打好监督组合拳,从3月份开始对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联动监督检查。
下面,我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社会建设专门委员会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开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联动监督工作的汇报,请予审议。
一、监督的内容及形式
聚焦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的重点领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
(一)专题调研。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重点调研: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规范发展情况,社区助餐服务开展情况,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落实情况。2.健康支撑体系建设。城乡社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医养结合开展情况,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情况,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和保障等内容。3.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权益情况,老年人防诈反诈工作情况,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情况,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情况,老年人教育资源供给、老年大学建设情况等内容。4.银发经济发展情况。老龄产业相关专项规划、政策支持体系建设情况,适老产业发展情况。5.农村养老服务情况。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情况,农村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农村特困老年人津贴发放、集中、分散供养情况。
(二)执法检查。对照《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全面检查法规实施情况,了解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重点监督检查:1.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2.养老服务规划和建设情况。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开展情况。4.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开展情况。5.养老机构收费监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6.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成情况。7.养老服务人才保障体系建设情况。8.养老服务扶持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联动监督采取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等多种监督手段。
二、工作开展情况
3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联动监督视频动员会。3月25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联动监督检查动员暨培训会,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有关专委、工委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分管民政养老工作副职等参加了新乡市人大召开的专题视频动员培训会议。
我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主任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成立了联动监督领导小组和联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组,制定了联动监督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志伟任联动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常委会副主任李清富、王继忠、李显峰、党组成员原江宇任联动监督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专委、工委具体负责有关工作落实。
(一)开展自查
4月上旬,市政府及有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围绕调研、执法检查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二)听取专项工作汇报
4月12日上午,我市召开养老工作推进会议,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峰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及民政局、卫健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文旅局、消防支队、统计局、发改委、金融监管等单位关于养老工作情况汇报,并督促相关部门对照《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清单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三)实地调研检查
按照方案要求,4月至5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各联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小组,围绕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对照检查清单,深入各乡镇(街道)及市直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全市各个角落,摸实情、找差距、促进法律政策落实落地,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助力我市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目前,调研、检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形成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
5月中旬,各分组将专题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报社会建设委,社会建设委汇总各分组报告,起草专题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
(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5月下旬,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5月底前,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情况连同问题清单报送新乡市人大常委会。
(三)开展专题询问
常委会会议期间,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组织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回答询问。
(四)跟踪监督
市人大社会建社委整理审议意见,制定问题清单,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专题交办会议,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持续跟踪监督问题整改情况,常委会会议对市政府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