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7/5 10:01:13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市人民政府: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李继游的提请,2023年6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郭 奇为辉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海 洋为辉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辉县市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岳 斌的辉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忠文的辉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辉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