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23·12

发布时间:2024/5/9 15:35:54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辉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23·12


辉县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姚志伟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富、王继忠、李显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原江宇,秘书长刘咏红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广治,市法院院长刘志飞,市检察院检察长何勇等,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科级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宪法保障》;听取审议和表决通过了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了辉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法院关于提请李卫民等六十三名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议案。

姚志伟强调,财政部门要提前预判明年经济形势,培植和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抓好债券入库和发行工作,保障重点项目实施,同时要统筹考虑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对刚性支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的统筹保障能力,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人民陪审员要加强法律知识、审判业务的学习,当好“不穿法袍的法官”,在履职中树立大局观念、法律意识,做合格的人民陪审员。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辉县市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议意见

2023年12月27日,辉县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冯习剑受市政府委托作出的《关于 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财政部门全力拼经济、抓收入、争资金、压支出,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面对经济下行和土地市场趋冷造成的财力紧张不利局面,较好的保障了“三保”支出和政府债务付息支出等刚性支出需求,基本实现了财政平稳运行的预期目标,预算调整资金安排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预算调整方案总体可行。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稳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精准发力,多措并举保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有效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要加快债券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督促相关政府部门积极推进项目落地落实,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全年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按时全部实现支出。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调整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资金安排、支出执行、使用结果等方面情况的跟踪监督,强化资金使用效益绩效评估,充分发挥预算调整资金作用。


辉县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23年辉县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辉县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分管领导组织带领下,对我市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3辉县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形成了审查报告。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6320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调减257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增9374万元,调入资金调减468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减6320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调减58206万元,上解支出调减5000万元。调整后,当年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250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调减74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7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减250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调增44380万元,调出资金调减46880万元。调整后,当年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无调整事项。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无调整事项。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3年省政府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券8087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374万元、专项债券71500万元。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2023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再融资债券50650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99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20750万元,全部用于归还到期债劵本金。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和土地交易市场持续遇冷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重点税源企业以及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税收完成情况不及预期。同时,我市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挤水分、做实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增速放缓。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全力拼经济、抓收入、争资金、压支出,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面对经济下行和土地市场趋冷造成的财力紧张不利局面,较好的保障了“三保”支出和政府债务付息支出等刚性支出需求,基本实现了财政平稳运行的预期目标。综上所述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23年辉县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科学合理编制2024年预算。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充分考虑经济运行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因素合理测算明年收入,本着我市的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预算,增强对我市财政形势的预测能力,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力争将每笔资金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工作上,防止科目间调剂过多、预拨经费过多,努力推进预算公开、内容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二)强化预算执行举措。要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加大财税征管力度,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制定可持续、后劲强的财源培植规划,提高税收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要平稳安排预算支出,督促预算资金尽快拨付,加快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对于确实无法有效执行的资金和各类沉淀闲置资金要及时统筹重新安排。

(三)树牢习惯“过紧日子”思想。依法确定财政支出的重点和优先顺序,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防止铺张浪费,严禁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

(四)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债券资金拨付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作用。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严格资金使用投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强化债务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监控机制,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五)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结构,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加大低效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力度,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有效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日常监管和盘活利用,有力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2022年度辉县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

按照市人大年度工作部署,11月下旬,市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在分管领导组织带领下,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对当前整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进行了深入剖析。现将跟踪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确定,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包括6个方面17类187个问题,并明确了重点整改问题清单和重点整改单位名录,整改事项涉及市直部门单位、乡镇(办事处)共22个单位。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涉及的部门单位要加快整改,审计部门要督查整改进度,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向相关单位发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通知书,组织人员对相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多数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截至2023年11月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工作报告中反映的187个问题中,立行立改整改到位173个,整改率92%,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分阶段整改中4个,持续整改中10个。

二、整改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个别单位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有些单位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认识不足,强调客观原因,工作不够主动,甚至拖而不改;有些单位整改责任不够明确,没有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没有将整改责任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有些单位整改措施不够有力,针对性不够强,整改进度缓慢;有些单位对审计整改存在消极畏难情绪,认为审计发现的问题比较普遍,存在消极应对的现象。

(二)个别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有些单位认为把违纪违规金额上缴或归位就算完成审计整改,对产生问题的责任人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忽视从制度方面去根治源,杜绝问题的再次发生。有些单位没有做到标本兼治,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重纠正、轻改进”,没有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健全跟踪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

(三)大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受财力影响,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14个未整改到位问题,主要涉及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4个方面。其中9个问题因财力紧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涉及资金12776.44万元。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已纳入重点督查督办内容,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消号。

三、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促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建立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整改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认真研究和采纳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扎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公共资金、资源的使用管理水平。

(二)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审计整改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和清单,逐条逐项限期整改,定期对账销号。要加强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力、拖延整改、拒不整改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严肃追责,倒查责任,严格问责。

(三)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市政府要尽快制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考核办法。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约谈、联动、督查、通报、问责等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深挖问题根源,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审计、财政和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审计整改督查问责工作合力,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四)加强审计整改信息公开。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后20日内,审计部门和整改单位要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辉县市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3年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冯习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认为,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受收支因素的影响,有必要对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3年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刘文丽  高红利  韩栋双  张志波  吴玉杰

张小妮  宋金仓  侯敬伟  马福江  段瑞明

王明春  王敏玲  王  晶  胡志丽  吴石英

郭瑞龙  申玉琴  郭海香  翟林峰  张海军

马俊玲  李艳敏  范家岚  高文峰  尚淑芳

冯  歌  成志平  高双喜  王艳玲  郎  彬

李文华  宋留栓  李罕兴  郭夏琳  侯艳春

李文超  张  丽  王崇敏  韩红伟  张  磊

彭忠伟  张敬保  张志刚  郭继中  刘海梅

张文芹  王晓飞  许  燕  冯海玉  孙世新

任克来  孙加良  孙素勤  杨艳芳  王绍芳

赵书庆  姚小春  郭汝军  闫启海  秦爱珍

郭  珩  陈素凯  李卫民

为辉县市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