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修S230省道黄水乡政府至韩口村段 道路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7/18 10:22:50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关于复修S230省道黄水乡政府至韩口村段

道路的建议

一、案由

黄水乡位于辉县城西北,境内辖13个行政村,乡政府往北涉及7个村,交通不便,黄水乡政府至韩口村段是山区群众外出的唯一通道,对黄水乡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十分重大,沿线长住人口4000余人。目前该段道路被确定为S230省道的一部分。该段道路于1997年修建,方便了山区群众出行,在2002年愚公洞复修时为上盘的主要通道,受重车辗压,当时已出现大面积裂缝破损;之后又历经2010年、2016年、2021年特大洪水的冲击,道路状况持续恶化;近年来,又作为高速便道承载大量高速施工重载车辆的辗压,原先的硬化路面已完全被损坏。遇到雨雪天气,道路泥泞不堪,路两旁的房屋被过往车辆甩满了泥浆,群众出行及生活极大不便,苦不堪言。尤其是该道路年久失修,损坏严重,沥青混凝土路面已全部损毁,裸漏基层到处坑槽,沿线伴有危桥、路基坍塌、洪水冲毁桥梁等严重的安全隐患。2022年底,黄水乡组织对该段道路进行了简单硬化,方便了群众出行,但是离规范化高标准省道差距还很大,部分路段仍为土路。

二、案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年11月4日(第五次修正版)

第四十条 因严重自然灾害致使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及时修复;公路管理机构难以及时修复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居民进行抢修,并可以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尽快恢复交通。

第四十三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的保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三、建议

针对S230省道黄水乡政府至韩口段路面破损严重,道路通行不安全的现状,需要县级以上政府对此进行专门规划并择机实施道路提升改造。

(一)县级公路主管部门按照省道标准对该段道路全面进行修复,全面修复之前,需要县级公路主管部门加大养护力度。

(二)该条道路沿黄水河,沿河一侧需要增加防撞护栏。

(三)桥梁需要高标准重修,主要有乡政府北桥梁一、黄水村内桥梁二、龙王庙坛沟河桥、龙王庙学校北安平桥、龙王庙石圪节桥。

(四)沿道路山体一侧需要加固,防止滑坡及山石坠落。

(五)坛沟河口桥上、桥下需要加固护坡,防止洪水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