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出“民宿贷”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3/7/18 9:18:28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关于推出“民宿贷”的议案

一、案由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旅游方式的选择也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都市上班族,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充分利用各种小长假,与家人一起,选择回归自然、绿色生态的乡村旅游来放松身心。辉县市旅游资源丰富,有着关山、八里沟、宝泉水库等著名景区和众多未开发的旅游景点,沿太行高速的竣工更是提供了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吸引着络绎不绝的四方游客,具备发展民宿经济得天独厚的条件。

二、案据

在乡村经济振兴中,民宿产业已逐步显现快速发展的新趋势,规模不断扩大、经营日益完善,民宿经济是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推动生态文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载体。乡村创业人员创办高端民宿需求持续增加,原有的农家乐民宿也逐步向规范化、特色化、品质化、规模化发展,这就需要农家乐民宿业主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且我市许多传统农家乐均为在自建房基础上进行改造,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具备贷款抵押条件,所以在我市推出“民宿贷”,不仅能破解辖内民宿经济主体融资难问题,更能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三、建议

根据我市民宿发展现状和优势,建议金融部门联合信用社等行业部门,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研究制定出台“民宿贷”专项政策。通过贷款利息低的特点,提高群众参与率,扩大“民宿贷”的影响力,助力民宿产业火起来。设置中长期还款方式,引导传统农家乐向特色民宿转型升级,解决群众“敢想不敢做”的后顾之忧。同时,对有意向高端民宿发展的商户,提供“无还本续贷”服务,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进民宿向规范化、精品化、特色化、集群化方向发展,形成民宿产业集群,带动地方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