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倡导改变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3/3/17 10:31:36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关于倡导改变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议案


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明显,大部分农村老人在我国农村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家庭子女面临着承担赡养双方四位老人的义务,造成家庭负担过重,无法保障老人在晚年期间安度晚年生活的局面。更为严重的是五保老人,在失去劳动能力后生活艰难更为突出。

虽然近年来在政策方面为农村老人解决了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也确实减轻了家庭在经济方面不少负担,尽管如此仍存在着无法对失能老人的切身照顾。如果将老人送养老机构托养也是不错的选择,可在当今社会仅靠夫妻两人工资加老人有限的养老金,一般家庭还是难以承受。更为突出的是五保户,国家给本人拨付的分散供养养老费,好多老人做不了主,由近亲属监护人管理,老人根本享受不到应有的资助待遇。

建议:

一是积极倡导改变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为老人家庭减轻负担。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政策性支持力度,切实维护好老人的合法权益,为老龄化群体提供最有力的保障。另一方面,主要是五保户养老方面,很多靠近亲属照护的老人根本达不到养老保障,亲属为了老人仅有的分散供养费,连老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权力都给剥夺了,五保老人有口不敢言语,基于这种情况很多,我建议杜绝近亲监护人贪图分散养老费,政府能否对五保户进行兜底养老,直接将费用拨入养老机构,为他们的晚年生活提供有效保障。

二是积极做好乡村敬老院对孤寡老人的集体助养工作。集体助养的主要对象是孤寡老人、五保老人、特困老人。敬老院主要是解决孤寡老人群体的经济生活、精神生活、生活护理的主要养老场所。建议在农村敬老院,以助养方式解决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对此,地方政府要给予敬老院一定的经费支持,并建立相应的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及政策性补助落实到实处。

三是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需国家颁布条例或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养老金和政策性养老物资及补助落实到位,切实用于老人养老方面,保障老人的养老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