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固乡沉陷区群众房屋补偿标准低、 新区建设资金紧张问题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3/3/17 10:33:31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关于赵固乡沉陷区群众房屋补偿标准低、

新区建设资金紧张问题的议案


赵固乡南半部村庄位于焦煤集团赵固一矿、赵固二矿采煤沉陷区内,部分村庄土地下沉,群众房屋出现裂缝,给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很多困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乡党委、政府的不懈努力,我乡分别于2016年完成南小庄、小岗两个村的整体搬迁工作,于2017年完成赵东、赵西两个村部分户的永久搬迁安置工作,群众的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目前,赵东、赵西还剩余的危房户拒绝搬迁安置。

现行煤矿企业补偿群众房屋的标准是按照辉政文【2011】63号文执行的,该文件于2011年制定,相对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讲,该文件的补偿标准过低,造成赵固新区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同时随着建筑原材料及工人工资的持续上涨,赵固新区很难建成足够多的房屋来安置剩余的危房户群众。

希望市委市政府领导出面与煤矿企业协调,提高对群众房屋的补偿标准,解决新区建设资金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