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22·9

发布时间:2023/3/16 16:26:01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辉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报

2022·9


辉县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8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志伟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富、李显峰,秘书长刘咏红及委员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因病、因事请假12人,实际到会19人,超过半数,符合法定人数。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许可对辉县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李喜琴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2年8月26日辉县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许可对辉县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李喜琴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辉县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9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志伟主持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清富、李显峰,秘书长刘咏红及委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原江宇、市政府副市长张斌、市政府刘琦、市法院院长刘志飞,市监察委、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相关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南寨镇人大主席、城关和胡桥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议案建议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以上干部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因病、因事请假5人,实际到会26人,超过半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咏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重要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辉县市202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2年9月27日辉县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琦为辉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期二年)。

任命:

尚洋为辉县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义隆为胡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李宏睿为城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段世魁的辉县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辉县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调研报告

辉县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022年上半年,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和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市政府及其发改、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站位全局、服务大局,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灾后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牢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底线,全市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持续向好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

(一)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上半年,我市GDP总量完成186.97亿元,同比增长5.1%,总量和增速分别位居新乡各县(市、区)第2位和第3位;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9%,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5.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2%,分别位居新乡市各县(市、区)第1、第3、第4、第5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2亿元,为年预算的56.0%,同比增长15.9%。

(二)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上半年,全市新开工500万元以上项目94个,竣工投产项目38个,累计完成投资129.1亿元,占年度目标的77.7%;25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7.25亿元,占年度目标的98.2%。

(三)灾后重建统筹推进。截至6月底,累计到位资金13.49亿元,支出8.72亿元。994个灾后重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集中安置区住房等881个项目完工,上半年完成投资26.78亿元。峪河、石门河等7个河道修复重建项目,汛前已全部完成。

(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上半年我市城市更新换代加快,民生大局持续稳定,文旅康养协调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促进了我市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济发展形势严峻复杂。今年以来,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加上疫情散发多发,主要经济指标呈现持续下滑或起伏不定的态势。当前钢铁、粮油、煤炭等原材料、燃料价格涨幅较大,企业融资难问题仍较突出,企业综合成本上涨压力不断增大,经济稳定运行困难增多,经济持续恢复基础尚不稳固。

(二)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目前,我市经济发展仍处于结构调整阵痛期,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占全市工业投资比重较小,高新企业增加值总量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低。我市新谋划的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休闲食品、文旅康养三大主导产业尚未形成规模,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重点领域存在安全隐患。财政收支平衡、政府隐性债务、房地产等领域的风险隐患仍不容忽视。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增收。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和研判,及时研究政策性减收因素、行业发展变化因素、产业扶持政策等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探索建立财税增长的长效机制;大力支持园区建设,加快工业强市步伐,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壮大财源基础,引进重点税源、培育可持续税源,为财政增收注入新动能。

(二)完善征管手段,紧盯目标任务挖潜增收。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既定目标任务,加强经济形势和税源分析,确保税款足额入库,做到依法征收和应收尽收;持续关注在组织财政收入征管中的困难、问题,对序时进度差距、目标缺口等数据进行了深入剖析,严格执行市政府出台的财政收入激励措施,进一步调动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确保财政收入征管工作有序推进。

(三)规范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深化预算编制管理,统筹安排当年财力、上年结转结余和上级专款等各项资金来源,强化项目资金规划管理,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精细化;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盘活存量资金,整合优化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9月27日

关于辉县市2021年财政决算的调研报告

辉县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按照市人大年度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安排,财经委组成人员在分管领导组织带领下,于7月份、8月份分别到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我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1年财政决算、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对2021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现将调研和审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初步审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结合《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完成2520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增长6.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财政收入总计6640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2611万元,加上上解支出、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66408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21年,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支出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大政府性债务管控力度,较好地完成了人大批准的市级预算,建议常委会批准《2021年财政决算》。

通过审查、结合《审计报告》,财经委认为,2021年财政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精准,有的支出项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差额较大;二是预算执行刚性不强,个别科目或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等还时有发生;三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强,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到位,部分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不及时,部分资金沉积在下级财政账上未及时拨付到项目,部分专项债券资金和专项资金因项目未实施仍滞留账上,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仍不容忽视,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仍然存在。对上述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对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资金的审计报告,正确反映了我市预算执行所取得主要成绩,客观反映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切实可行,较好的履行了审计职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二、针对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经委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监管,按照要求核定预算收支,对确属结余资金应及时收回财政。继续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预算。要增强依法理财的约束力,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组织调度资金,确保各项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资金效益发挥和政策落实。

(三)加强财政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突出保障重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

(四)加强地方债券管理。科学制定防范债券风险办法,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全过程管理,统筹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定期排查可能存在风险的专项债项目,研究制定处置措施,减少财政潜在赤字,防止财政风险。

(五)强化审计监督。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促进预算执行审计向纵深发展,突出政策目标,反映支出绩效。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整改责任。要加强审计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提高审计结果运用成效,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2022年9月27日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22年9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财政决算总体良好。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税政策,认真落实人大有关决议决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双重因素带来的减收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加强民生支出保障,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预算执行中都反映出我市财政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结构不够优化,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税源结构不合理,财政增收后劲不足,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使用和绩效有待提高,审计监督仍需不断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就如何做好今后的财政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地方财源建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和保障作用,积极引育一批市场主体,鼓励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通过专业园区建设和大众创业并举,支持科技创新,有效聚合新产业、新业态、新优势,切实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动力和后劲。

二、加大预算决算管理力度。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加强科学论证和前期测算,提升预算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时纠正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预算调整。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批准,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列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数额、资金来源和绩效目标等,并于30日前将调整初步方案、调整前后的对照表和平衡表、依据和说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

四、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编制国有资产自然资源报告,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重要举措。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运营监管,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的精准性和规范性。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摸清各类资产底数,准确掌握全市国有资产基本情况,完善管理制度,向辉县市人民报出一份明白账。

五、加大审计监督和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和重点支出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计,提高审计监督的实效性。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及时部署整改工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请将落实情况于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安排相关委室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27日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辉县市2021年财政决算的决定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冯习剑受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辉县市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市审计局局长刘泉河受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查了《2021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本级财政决算报告》,会议同意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辉县市2021年财政决算。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