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3/6 14:40:41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
辉县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志超辞去辉县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
决 定
(2022年7月26日辉县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通过)
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接受李志超辞去辉县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